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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文明创建工作制度-凯发k8国际真人娱乐

发布时间:2018-12-06 16:34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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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为建设绿色池州、创新池州、幸福池州贡献力量。

二、组织领导

成立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对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成绩显著的个人,给予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有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会议或活动,违反文明单位创建有关规章制度,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求不能落实到位,影响文明创建的,除给予批评教育,还要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三、工作任务

(一)以加强干部学习教育、规范政务行为、加强勤政廉政建设为重点,努力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二)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干部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政道德教育,定期对干部进行法律、业务知识等方面与综合素质培训,积极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

(三)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机关法治建设。

(五)常态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做好与联系村(社区)的“联点共建”工作。针对社区反映出的突出问题,指导、帮助社区,大力整治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扯乱挂等现象;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支援贫困乡村,助力脱贫攻坚。

(六)做好责任路段文明创建工作。开展责任路段的清理卫生、文明交通、市民出行文明劝导以及对路段沿线门店的门前三包责任落实和宣传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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