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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5日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有关规定,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贺东代理市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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