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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出台全国首部旅游垃圾管理地方法规
通讯员 方朝
日前,安徽省池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池州市旅游垃圾管理办法》,该法规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池州市是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的核心区,境内有中国佛教四大名山之一的九华山、杜牧笔下“牧童遥指”的杏花村、“中国鹤湖”升金湖、“华东地区最后一片原始森林”牯牛降,所辖的石台县有着“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的美誉。随着客流量增多和旅游新业态不断兴起,池州旅游经济蓬勃发展,同时旅游垃圾污染问题相伴而来,旅游垃圾管理与加快建设安徽旅游新高地的要求还存在差距,旅游高峰期表现尤为突出,不但影响游客旅游体验,也对生态环境保护造成压力。
围绕提出立法凯发k8国际真人娱乐的解决方案,池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坚持问题导向,实行“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提出方案--模拟实施”立法工作机制,组织行业代表、专家深入景区调研找问题、研究论证提建议,实地模拟法规实施效果,解决了法规适用范围、调整对象、部门职责等关键问题。
该法规不设章节、仅有16条,聚焦旅游垃圾管理的突出短板,明确靶向、精准定策,推动旅游垃圾管理“末端治理”、“源头防控”多措并举。规定实行分区管理,a级景区、历史文化街区、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为重点管理区域;细化政府职责,规定政府、风景区管理机构完善旅游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基础设施,改进旅游垃圾收集等公共服务;规定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旅游垃圾管理责任主体;规定a级景区、历史文化街区、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加强客流高峰期等时段旅游垃圾的清理收运,采取安全措施及时组织清理悬崖、沟谷、河湖等点位的旅游垃圾,推动打造“最干净”景区;规定旅游经营者、旅游者应当依法履行旅游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倡导文明绿色低碳旅游,加强源头管控。
“专门就旅游垃圾管理出台地方性法规,这在全国尚属首次。”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斌介绍,“该法规的出台,不仅有助于推进池州市作为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核心区的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而且促进了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并且还为全省提供了一个‘小快灵’立法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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