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23年10月26日)
同志们:
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会议完成了既定任务。
会议表决通过了《池州市旅游垃圾管理办法》。会议认为该条例充分吸纳了各方面的意见,集中了大家的智慧,经多轮修改完善,已经成熟,表决予以通过,按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法规批准后得到及时宣传实施、有效执行。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池州市与韩国庆尚北道庆州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协议书的决定》。会议认为,池州市与庆州市有深厚历史渊源、友好人文交流,产业互补强、合作空间大,缔结为友好城市,有利于促进两地合作共赢、繁荣发展。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与庆州市在经贸、文旅、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取得合作成果。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池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大家在审议中认为,自条例实施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加强普法宣传、落实规划用地保障、规范审批建设流程等方面做了一系列工作,条例实施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普法宣传不够广泛深入,村庄规划编制进度不快,工作协调、为民服务不适应,执法监管有待加强等问题。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做好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各项工作,针对法规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出台有关细则,确保法规得到贯彻实施。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了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对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大家审议指出,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健全并落实资产管理制度,积极深化改革,资产管理效能、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提升,但仍然存在部分资产账实不符权属不清,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基础工作、专业能力有待加强等问题。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扛起责任,完善体制机制、夯实管理基础,提高资产管理和运营水平。大家在审议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时,充分肯定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新成效,同时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重视国有企业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问题差距,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大家在审议中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法定职责,加大力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取得了新的成效。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推进产业发展需要加大力度,促进人才、资金等要素进入农村和用地保障需要创新突破。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聚焦产业求突破,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全市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同时指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环境需要持续优化、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机制有待完善、未检工作人员专业化能力有待提升等。希望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扎实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坚持能动司法促进工作合力的形成,共同创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报告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大家在审议中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工作,常委会审议意见得到较好落实。但同时指出,还存在有的工作进度不快、落实不到位,需要进一步下大力气抓落实,不断推动有关工作取得新进展。
会议审议了“一府两院”有关工作人员的述职报告,大家在审议中对“一府两院”有关工作人员履职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就有关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请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及时整理并转交给述职者本人,促进其改进工作。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任免事项,希望新任命的同志依法履职、勤勉工作、不负重托。
9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发出《关于组织全省五级人大代表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的通知》,上周,省人大常委会还专门举办了专题培训班,市人大常委会就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要求作出具体安排,请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和各县区人大认真抓好落实。本次会议印发了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有关学习材料,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并与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有机结合,围绕中心大局履职,以人大履职实效推动池州高质量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