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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20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朱鸿带队赴贵池区、石台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跟踪检查,检查组先后实地检查了贵池梅街镇农田环境治理与修复项目、粮食储备库和石台县溪泉富硒有机米生态试验区、耕地土壤改良与安全利用示范项目,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
检查组认为,全市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立足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采取系列有效措施保障土壤环境质量,办理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取得了显著成效。
朱鸿要求,要全面正确有效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严格依法做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坚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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